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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租令”松动学生反应平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1:08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也要制定措施,力求做到相对集中管理”,显示了其对去年6月发出“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通知的松动。记者昨天在采访大学生、家长、高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中了解到,仅少数学生持欢迎态度,大多数学生则反应冷淡;家长、高校及教育主管部门普遍认为,除因身体等特殊原因,大学生应在校内宿舍居住。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三学生认为,作为成年人的大学生,有权利选择怎样的居住方式,教育部下达大学生租房禁令,只考虑到高校对大学生管理的方便,而忽视了大学生作为成年人的应有权利。而且与校外租房相比,校内宿舍的住宿价格相对较高,不允许在外居住明显是一种强制消费。“现在教育部对禁令加以松动,对高校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我认为是一种人性化的表现,是对我们权利的尊重”。

  持该观点的大学生不在少数,但仅少数学生表示希望在校外居住,大多数学生仍愿住在校内。安徽大学的孙同学告诉记者,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多是不习惯寝室多人居住的吵闹环境,或是与男(女)朋友同居。孙同学认为,在校内宿舍住,一方面比较安全,另一方面上课、学习方便,去图书馆或自习教室不要跑很长路,而且校园环境幽雅适合学习。

  安徽大学学生处副处长毛德权认为,虽然教育部通知中没有用“禁止”两个字,但也不代表学生因此就可以在校外租房居住,且与“不允许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不冲突。学生如在外租房居住,必须要有特殊原因,比如身体不好不适合多人居住一室,另外还必须经家长同意和学校批准。高校之所以不赞成或不允许学生在外租房居住,主要还是为学生的安全考虑,而不仅仅是图管理方便。

  “万一学生在外租房出了事,谁来负责?”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处长燕贵忠说。燕处长告诉记者,现在不少大学生在外租房,其家长根本不知情,万一出了事,家长就会找到学校,让学校承担责任,让学校也难办。“学生应该理解学校的苦衷,服从学校对宿舍的统一安排及相关规定”。(本报记者 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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