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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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2:4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家用的电动食品加工器的质量抽查结果,这次共抽查广东等4省市22种产品,其中13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9.1%。 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的发热试验不符合标准要求,这种产品容易造成电机周围元器件的温度过高,可能损坏元器件。
抽查中还发现有3种产品机械危险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可能会造成使用者的手意外碰到高速运转的刀片造成危险。生产国生牌榨汁机的上海国生实业有限公司和生产NIRON牌食品加工机的宁波宁锐电器有限公司被曝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