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准大学生可领奖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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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4:43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7月24日讯(记者杨慧仁)市民族宗教局和市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联谊会今年继续用少数民族教育基金奖励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凡是今年考取本科一批、二批院校和研究生的我市少数民族学生,可于7月26日至9月15日工作日内,持录取通知书、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市民族宗教局民族工作处(经二路193号市政府院内3号楼)领取奖学金,咨询电话为86056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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