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负责人耍诈骗透支信用卡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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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5:10 山西晚报 | |||||||||
本报7月24日讯(记者郭卫艳)昨日,原太原市某商行负责人的郝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杏花岭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3年7月14日,太原市某商行负责人的郝某通过山西某担保公司办理了两张信用卡,一张为中国银行长城信用卡,另一张为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2004年3月18日,郝某先后在长城卡上透支现金3万元,金穗卡上透支现金5万元。到期后,发卡银行于2004年5月20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