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专用权中体倍力被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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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5:10 山西晚报 | |||||||||
本报7月24日讯 7月22日,山西中体倍力公司因侵犯奥林匹克商标专用权,被市工商迎泽分局庙前工商所罚款1.05万元。 当天,庙前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在正常巡查时发现,山西中体倍力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未经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许可,擅自将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商用徽记用于一次性水杯上,进行广告宣传,其行为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对此,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
(本报记者)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