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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滨江夜色》 房产商赔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5:1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徐建实习生张玲)一幅屡获殊荣、反映重庆渝中半岛滨江夜色的照片,被房产开发商制作成展版用于楼盘销售广告,而著作权人对这一情况全然不知。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近日,侵权开发商被法院一审判决赔偿照片作者经济损失11500元。

  杜清平是重庆市新闻图片社摄影记者,他曾拍摄了一幅反映渝中半岛夜景的照片———《滨江夜色》(如图)。该作品曾发表在2001年6月的期刊《今日重庆》上,并印制在2002年
庆祝重庆直辖5周年摄影展邀请书和重庆市政府办公厅的2002年贺年卡上。

  2004年夏天,杜清平偶然发现,重庆英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英利房地产)在其渝中区邹容广场底楼售房厅内,将《滨江夜色》照片印制在公司所陈列的一幅宣传展版上。由于协商版权费用未果,去年12月,杜清平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将英利房地产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害并在重庆5家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赔偿费4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近日,重庆市一中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杜清平享有摄影作品《滨江夜色》照片的著作权,英利房地产未经杜清平同意,在其“南国丽景”商品房的销售宣传展版中使用该照片,侵犯了著作权人对《滨江夜色》摄影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等权利,应当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杜清平的摄影作品《滨江夜色》,呈现出山城重庆的美丽夜景,被重庆市政府办公厅选作贺年卡图案,亦被选作庆祝(重庆)直辖5周年摄影展邀请书图案,并刊登在《今日重庆》期刊上,该作品在重庆市具有一定知名度,而杜清平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和英利房地产因侵权产生的违法所得都不能确定,法院遂依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金额。最后,法院判决英利房地产立即停止侵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在《重庆晚报》上向杜清平赔礼道歉;赔偿杜清平经济损失11500元;承担本案受理费、其他诉讼费1851元。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杜清平得知,因被告方的“不合作”,杜清平已对此案提起上诉,重庆市高级法院已受理并将于近日二审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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