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严禁党政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 违者将受处分(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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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5:37 东北新闻网 | |||||||||||||||
昨日,抚顺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党政机关干部下了“禁酒令”。 严禁饮酒的主要内容有: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接待域外客人除外);严禁在值班时饮酒;严禁穿制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对党政机关干部首次违反上述规定的,进行告诫谈话并责令写出检查;第2次违反规定的,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一年内累计违反规定3次(含)以上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另悉,对酒后驾车、酗酒等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按交通法规处罚外,还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本单位一年内发生3次以上(含3次)违规行为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华商晨报)[编辑: 钱文胜](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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