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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四成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6:01 都市快报

  国家质监总局昨天公布了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产品质量抽查结果。电动食品加工器具是一种小型的用于食品加工的家用电器,具有奶油搅打、水果蔬菜搅拌、水果榨汁、搅肉切片、搅面团等多种功能。国家质检总局此次共抽查了广东、浙江、江苏、上海4个省、直辖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种产品,合格1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9.1%。

  某些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发热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的发热试验不符
合标准要求,这种产品容易造成电机周围元器件的温度过高,可能损坏元器件。其次,机械危险项目不合格,有3种产品该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搅拌杯开口太大,使用这样的产品,可能会造成使用者的手意外碰到高速运转的刀片造成危险。第三,防触电不合格。由于一些金属部件未接地,有可能在使用时危及人身安全。第四,有些产品在机械冲击试验时,底壳开孔处破损,造成其内部的基本绝缘部件以及内部布线都可触及,这样的产品使用过程中,一旦这些绝缘损坏,就可能引起触电危险。

  有两种抽查产品质量差进入黑榜,分别是:上海国生实业有限公司榨汁机国生220V~50Hz380WSL-380B2004-09-01;宁波宁锐电器有限公司食品加工机NIRON220V~50Hz200WNR50102005-01。(艾立陈栋)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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