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院实行三色预警对案件实行局域网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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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6:1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张辉、通讯员李国清、陈群安、实习生高瑗报道: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出现违反诉讼程序的情形或可能超期办案的情况,在局域网上出示红、橙、黄三色信号进行预警提示、催办、督办和跟踪监督,这是2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实行的《案件审判、执行流程管理暂行规定》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中,省高院针对案件审判、执行
该院立案庭负责对所有案件进行监督和管理。立案庭对各类案件进行网上统一受理、统一备案,随机编号排序、随机分流转办,使案件始终处在动态管理之中,并对案件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以及时限等实行黄、橙、红三种颜色信号进行预警、监督。案件审限届满前十五日向合议庭出示黄牌信号提示;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前五日出示橙牌信号催办;案件审理超期的出示红牌信号督办,对凡出示红牌的,院绩效管理部门将追究合议庭责任。 省高院规定,属重大、疑难案件等三种类型案件,可办理延长审理期限手续;对请示案件等七种类型无法定审限的案件,要在相应的期限内审结。省高院每月一次对案件审理期限、执行期限、归档期限进行检查并对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的动态进行统计分析,网上定期通报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