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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礼仪”强迫你接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7:3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渭南讯(记者 郝建国)邮政业务都是由寄件方付费,而在高考录取通知书寄件方已经付费的前提下,大荔县邮政局又向收取信件的学生收取了10元钱,同时投递人员还向学生强行摊派邮政储蓄卡。

  7月23日,家住大荔县城的小吴高兴地收到了中南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投递员却向她收了10元钱的费用。投递员同时还拿了一张邮政储蓄卡,说已经“替”她开了邮政储蓄账户
,里面已经存了10元钱,让她再交10元钱。

  由于急于看到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小吴无奈地交了这20元钱,但心里很别扭。据了解,大荔县邮政局此举引起许多考生及家长的不满。

  据大荔县邮政局办公室主任王海池讲,大荔县邮政局从2002年开始实行了高考录取通知书“专人专送”制,在送达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他们的投递员还专门准备了鞭炮,到考生家门口放,表示庆贺。王海池说,这10元钱是收取的“邮政礼仪”费用,也就是放鞭炮的费用。至于发放邮政储蓄卡,吸收10元钱的存款,是为了方便考生的。

  该局副局长王少荔表示,收费源于“服务延伸”,因为普通信件投递员只负责送到门卫或办公室就可以了,而高考录取通知书则要亲自上门投递,服务“延伸”了,所以要向收件人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的标准是县城每人收10元,农村每人收20元。

  一考生家长气愤地说,按址投递是邮政局职责,是否接受“邮政礼仪”应由客户决定,岂能强迫!擅自给考生开户并吸收存款,更违背了存款自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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