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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砸死游客家属索赔5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7:49 扬子晚报

  今年5月5日,厦门游客张渊一家三口及朋友一行共17人,自驾车参加了厦门市康健旅行社组织的牛姆林风景区两日游。下午2时左右,天气突然变坏,狂风大作并下起了暴雨。当他们欲找地方避雨时,不幸发生了:一棵大树倾倒,砸在张渊等游客的身上,造成1死3伤,张渊最不幸,在事发后一个多小时后死亡。事后,牛姆林风景区认定这是“天灾”,错不在他们;死者家属则坚持认为这是“人祸”,景区和旅行社应负赔偿责任,并将牛姆林旅游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康健旅行社一起告上法庭,索赔近56万元。7月20日下午,厦门市思
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争辩。

  原告吴文景张渊之妻诉称,张渊被大树砸倒后,她一面报警,一面向景区人员求救,但偌大的景区竟然找不到任何工作人员,直到半小时后才有人搬了一张简陋的木桌把张渊抬到景区一空地处。除此之外,景区再也没有任何救助设备和救护人员。张渊在瓢泼大雨中躺了大约一个多小时才等到天湖山矿务局医院的救护车,但为时已晚,张渊入院半小时后即告死亡。吴文景提出:康健旅行社作为专业从事旅游经营的公司,负有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但其导游为完成任务,在天气不利的情况下,不接受游客的意见,坚持要求游客上山,与事故的发生有重大因果关系。而牛姆林旅游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一个国家4A级风景区的管理者,未对天气、林木等影响旅游安全的因素进行任何防范,甚至在事故发生、伤者急需救助时,连最基本的救助手段都不能提供,致使张渊在雨中白白躺了一个多小时,延误了最佳救治时机,其对张渊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牛姆林旅游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则辩称,这起事故的发生纯属不可抗力。事发前一天,牛姆林所在地的永春县气象台并没有预测到第二天会发生“飑线”天气。作为景区管理者,不可能未卜先知,在没有任何危险征兆的情况下关闭景区。而事发当天,景区曾组织了40名工作人员到现场救治,并在第一时间拨打了天湖山矿务局医院电话。救护车迟迟未到是因为当时有很多树木被刮倒在公路上,影响了救护车的通行。另外,根据尸检报告,张渊是因严重内伤而死,并非流血过多或者被雨淋窒息而死,景区的救护措施并无不当。

  厦门市康健旅行社表示:张渊等人参加的是自驾游,旅行社并没有提供全程导游服务。在这起事故中,旅行社没有任何过错,也没有任何违反旅游合同的行为。所以,对这次事故的发生,旅行社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院表示将择期进行宣判。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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