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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交易增值国有资产海南产权交易所上半年受理国有产权交易29宗,交易额11.675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8:29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吕岩)随着我省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法规的颁布实施和海南产权交易所的建立,我省国有产权交易行为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今年上半年,我省产权市场健康发展,国有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的自觉性显著提高,国有产权进场交易量逐步扩大。

  据海南产权交易所的统计,今年上半年该所共受理国有产权交易业务29宗,完成交易额11.675亿元人民币。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看,进场交易标的成交价与资产评估值相比,
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平均增幅10.74%,其中临高县渔政船的转让,评估值6.6万元,进场交易后,成交价12.5万元,增幅高达90%,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场交易项目既有省政府和国资委要求进场的大广坝、洋浦电厂等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又有价值仅数万元的实物资产;既有省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又有海口、三亚、临高、白沙等市县的国有资产。较好地发挥了产权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和价格发现功能,实现了国有资产最大限度保值增值。

  综观上半年情况分析,我省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之所以能大幅度地实现增值,逐步走向规范化,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坚持“三公”原则,实行阳光交易。以前我省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不能通过市场优化配置资源,资产占有方暗箱操作、损害国家利益和国企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老百姓意见较大,集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2004年12月28日,海南产权交易所成立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规范操作、阳光交易,依法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切实推进国有产权依法进场交易。海南产权交易所自去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开业以来,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的意图,认真落实省国资委的部署,贯彻执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省政府176、177号令及琼府办[2004]117号通知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和运作机制建设,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切实推进国有产权依法进场交易。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操作流程,促进国有产权交易有序流转。对产权市场的建设与发展来说,规范是生命,服务是关键。海南产权交易所从一开始就坚持“服务、诚信、专业、创新”的经营理念,构建“操作规范、服务专业、流转有序”的市场平台,做到业务办理的透明、便捷、合理、高效,真正满足全省国有产权进场顺畅交易的需要。

  作者:吕岩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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