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门上贴公告保留选择顾客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8:48 上海青年报 | |||||||||
昨天,读者反映,海淀区双安商场附近的达美乐比萨店玻璃上贴出公告:“无烟餐厅请勿带宠物入座本餐厅保留选择顾客的权利”。读者表示,这样的公告让他看了很不舒服,并质疑餐厅这样的声明对消费者不够尊重。 记者昨天来到这家比萨店,看到大门左侧的玻璃上确实贴着这些字。店里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这份公告贴出来已经一段时间,主要是因为附近有些居民曾经带着宠物进
记者就此咨询了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的郎副主任表示,这份声明其实并没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解释说,带宠物进店的问题,在法律上虽然没有禁止,但宠物不是人,没有自制能力,随地排泄和吵闹都会影响其他顾客的正常就餐。他告诉记者,这份条款整体上可能会让人看着不太舒服,可以考虑做适当的修改。 《北京青年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