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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周刊)骗子如何勾画“黄粱“之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9:1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文提要

  被称为“经济邪教”的传销,因玛雅传销案再次引起社会关注。以“扶贫支农”为绣饵,“上线”卷款潜逃,“下线”血本无归。玛雅传销案涉及人数之多,覆盖面之广,十分罕见。

  日前,本报记者就该案的骗术、侦破过程以及社会根源进行了调查。

  古往今来,骗子谋财害命,群起而攻之并使其受到法律制裁乃匡扶正义之举。但骗子之所以屡骗屡胜,原因何在?

  时下,骗子害人之事时有所闻,被骗者喊冤不断。其实,“利”是骗者囊中法宝,骗者为“利”,被骗者又何尝与“利”无关?

  无耕耘就无收获,亘古不变。正确的投资应有合理的回报,寻求超常的回报,必定是超出法律之外的超常之举,它意味着你也许被骗或正在骗人。

  唐·沈既济《枕中记》云:卢生在梦中享尽了荣华富贵。醒来时,蒸的黄粱米饭尚未熟,只落得一场空。此乃“黄粱美梦”、“一枕黄粱”的原始出处。“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编辑手记

  近日,广西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广西迄今为止涉案金额最多、范围最广、影响最为恶劣的非法传销案。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数十万人、涉案金额上亿元。

  生物灵,是一种动植物添加剂,能加速动植物的生长速度,类似功能的产品,前几年市面上就有。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徐志高介绍,从审讯中看,生物灵的生产成本2~3元一瓶,却以每瓶38元的价格卖出,虽说这本身已是暴利,但购买者仍趋之若鹜,因为购买者中除部分是农民外,还有相当数量的机关干部、教师,他们看中的根本不是产品本身的功效而是产品背后的利润,因此许多人交了钱成为会员后连产品都不要就坐等分红。

  画饼充饥的骗局

  去年,在广西南宁市、北流市周边地区以及桂林平乐县等地,活跃着一大批所谓传授致富诀窍的人,他们逢人便说“生物灵”———“玛雅”公司生产的高科技农产品。但挂在他们嘴边的并非产品的功效,而是产品背后的数字———投入288元,半年就能收到回报1060元。

  如此可观的利润回报对于祖祖辈辈种地的农民来说,无异于天上掉馅饼。一时间,不仅许多农民入股“玛雅”公司,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和教师也纷纷加入这支“发财大军”。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2004年5月说起。位于南宁市大学路的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当时在全国范围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扶贫支农”活动,以一种叫做玛雅生物灵的动植物添加剂为由,吸收农户入股。当时,玛雅公司的业务员下乡进村宣讲,投资者只要投入288元购买该公司生产的生物灵,便能成为玛雅公司的股民,当月即可领到160元的红利。并承诺第二个月以后的五个月里,公司还会每月回报股民180元的红利。这样算下来,只要投入288元,半年就可获得1060元的回报。一旦投资者有更多的亲戚朋友加入,其收益还会成倍增长。

  2004年6月,在桂林市平乐县二塘镇工贸市场经营着一家小小化肥店的店主黄琼,遇到了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这“一本万利”的商机,其直接与玛雅公司总经理赵德强联系,参加了玛雅公司开展的“扶贫支农”活动,并以化肥店为据点,以吸引更多农民入股。仅数月,黄琼的“下线”就发展到7000多人。

  与此同时,玛雅公司在广西贺州市物色到了另一“销售能人”陆振福。据陆振福后来交代,他曾是贺州市某县政府干部,后下海经商,一直在当地销售北海生产的一种产品,并建立了广泛的销售网络。

  2004年6月,玛雅公司老总看上了陆振福的销售网络,几次与他协商,让其负责贺州片区。同时,玛雅公司还将桂林市部分县城的销售划在陆振福辖区内。

  玛雅公司“扶贫支农”活动获利好得让黄琼和陆振福做梦也想不到,短短半年时间,平乐和贺州两地的“入股资金”就达到600多万元,周围14个县区两万余名群众深陷其中。

  在广纳股民的前期,玛雅公司对参与者承诺的红利均如期全部兑现,让许多投资者尝到了甜头。尽管此时的玛雅公司玩的是一种“把钱从一个人的口袋装进另一个人口袋”的游戏,但是,玛雅公司财源广进的“繁荣”景象让更多的人头脑发热,趋之若鹜。

  2005年3月11日,警方开始对平乐县二塘镇站点的负责人黄琼进行调查。当时,许多购买了生物灵的“股民”围在黄琼站点旁,指责警方不应该抓人,个别村民还激动地拍着桌子大声叫喊:“我们不怕,今后还要继续购买。”

  在诸多股民中,平乐县一位50多岁的高中老师陷得最深。据介绍,这位老师以前一边教书一边做烧砖生意。数年间,不但家里建起了楼房,还攒了些积蓄。自从其加入玛雅公司后,他把楼房和积蓄都搭进去买了生物灵,还拼命为人烧砖以挣钱购买更多的股份。

  2005的4月17日,即警方查处“玛雅”的前一天,广西龙州县龙牙村又有2000多村民刚刚集体购买了玛雅公司的生物灵,几万元的血汗钱进了玛雅公司的账户。一村民告诉记者,当时村里有人先买了该产品,说效果很好,后来又听说北流市很多人因购买生物灵获得汽车奖励。“刚开始我觉得不可能,但看到电视台播出的‘玛雅’广告后,大家就不再顾虑,集资一起购买。”

  事后,当听到玛雅公司被查封的消息后,村民们顿觉晴天霹雳。

  “扶贫支农”的假象

  玛雅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6日。据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赵德强事后交待:玛雅公司成立后,产品销路一直不畅,公司面临倒闭。2004年5月,在一神秘人物的建议下,他开始采取所谓的“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进行经营。

  为了取得“投资者”的信赖,玛雅公司打着“扶贫支农”、“帮助广大农民及老、弱、病、残、贫者脱贫”的幌子开展活动,对外大肆宣扬公司“隶属南宁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合法注册登记成立,证照齐全,给传销活动披上合法的外衣。为证实玛雅生物灵是“一种高效无毒无污染的高科技绿色产品”,玛雅公司委托几家研究机构为其产品出具了实验报告,并请来几名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农艺师在其《事业手册》上题词,并极力鼓吹其功效。在一些人参与公司的传销活动后,玛雅公司及时兑现红利,制造诚信“扶贫支农”、“帮助广大农民及老、弱、病、残、贫者脱贫”的假象。

  为打消投资者疑虑,玛雅公司在“扶贫支农”活动前期不仅及时兑付红利,还对几个发展股民人数多、“成绩”突出的入会者进行声势浩大地表彰活动。这种活动每次都选择在闹市区,敲锣打鼓,为“业绩突出”者披红挂绿,给这些“典型人物”奖励小汽车。这些举动在公众中迅速传播,更坚定了公众入股玛雅的信心。

  玛雅公司在对投资者低门槛、高回报的承诺下,不到一年时间就构建起了一个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约数十万人卷入的“金字塔”传销组织和传销队伍,仅收取入门费就达1亿多元。

  与玛雅公司在同一层楼营业的一位体育用品商人告诉记者:“经常看见玛雅公司在大厅里播放关于公司简介、经营模式之类的录像资料给前来的投资者观看。”

  他说:“玛雅公司曾有人鼓动我投资10万元入股,并保证在一年内能够有100万元的回报。我一听就知道是骗人的把戏,但许多前来观看的人只要发现身边的朋友、老乡如期拿到红利,大部分人都抵御不了诱惑,迅速加入其中。”

  玛雅公司经营组织分为4个层次,即公司总部、总代理商、经销店、业务员;经营人员分为5个等级,即业务员、业务主管、业务经理、业务总监、高级总监,构筑了上小下大的“金字塔”传销结构。

  玛雅公司规定,业务主管以上的经营人员可以享受自己所发展市场的收益,即从下线人员所购买的每份产品中获取1.6、1.2或0.8元的“开发管理费”或“岗位津贴”,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

  业务员只要发展3人加入玛雅公司,自己即可晋升为业务主管。下线每销售出1盒(瓶)玛雅生物灵营养液,业务主管可获得0.20元开发管理费。当3名业务员晋升为业务主管后,原业务主管即晋升为业务经理,下线每销售出1盒(瓶)玛雅生物灵营养液,业务经理可获得0.20元岗位津贴。当3名业务主管晋升为业务经理后,原业务经理即晋升为业务总监,下线每销售出1盒(瓶)玛雅生物灵营养液,业务总监可获得0.15元岗位津贴。当3名业务经理晋升为业务总监后,原业务总监即晋升为高级总监,下线每销售出1盒(瓶)玛雅生物灵营养液,高级总监可获得0.10元岗位津贴,同时可享受公司总营业额2%平均分配福利。

  椐了解,玛雅公司没有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其收益完全来自加入该组织的人员认购玛雅生物灵所交纳的入门费。玛雅公司玩的就是时间差,利用后参加者所交纳的费用支付先参加者报酬的方式维持运作。

  但在呈几何级数递增的高回报面前,许多人看不穿玛雅公司“拆东墙补西墙”的勾当,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传销网络的毁灭

  2004年12月以来,平乐县公安局二塘派出所不断接到群众举报:工贸市场生物化肥店的黄琼以经营生物灵营养液,吸收众多农户入股,有骗取他人财物嫌疑,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接到举报后,二塘派出所认为黄琼等人以非法吸收农户入股的形式推销生物灵的行为,有变相传销的嫌疑。

  2005年3月11日,二塘派出所以骗取他人财物的治安案件立案。经初步调查,黄琼的行为符合传销特征,已涉嫌非法经营罪,遂将案件报送平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平乐公安局经侦大队将情况逐一向桂林市公安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汇报。在平乐县公安人员调查掌握了大量的非法传销材料后,确定了黄琼的上线是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贺州办事处的陆振福。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会同自治区工商局对玛雅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其在北流市发展股民超过10万人,南宁地区也有一支庞大的股民队伍。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取证,发现玛雅公司的经营行为属国务院明令取缔的传销行为,并决定在4月18日,由广西壮族自治理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联合对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查封。

  4月18日,南宁市、北流市和平乐县公安局开展了集中统一行动。在这次行动中,警方对24名组织者、为首者进行刑事拘留,其中有1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同时还扣押、冻结涉案资金、汽车、电脑等财物。这次行动,警方全面掌握了玛雅公司在全区、全国开展传销活动的基本情况。

  6月1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再次开展统一行动。在这次行动中,全区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玛雅公司传销案件16起,清查玛雅公司总代理商、经销店269个;教育劝返传销人员4000多名,传讯了一批涉案人员。其中,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5名、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8名;冻结了一批账户。通过两次集中统一行动,警方彻底摧毁了玛雅公司在广西的传销网络。

  据警方调查,在短短的不足一年时间里,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数十万人相继卷入“玛雅骗局”。累计销售玛雅生物灵营养液480万盒(瓶),玛雅公司收取入门费1亿多元。仅在广西,玛雅公司传销组织已遍及14个市所有城区、76个县以及部分乡镇。在贵州,也有10多万人卷入。

  警方表示,今后仍将与工商部门紧密配合,对玛雅公司传销活动一查到底,彻底查清其违法犯罪事实。对玛雅公司传销活动中的为首、组织策划者,以及骨干分子坚决打击;对有悔改表现并能投案自首者、主动退出非法所得、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有立功表现的从轻处罚;对执迷不悟聚众闹事者,依法从重处罚;对不明真相、上当受骗的群众,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徐志高介绍,对玛雅公司非法传销的打击行动将要持续到7月底,紧跟着的行动主要针对该传销网络处于金字塔中上部获利颇丰的代理商们。

  玛雅公司的骗术

  至此,红火了不足一年,狂敛1亿多元入门费的玛雅“崩盘”了。这笔巨额的非法经营额背后是众多家庭血本无归的经济损失,许多人因此而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梁宏伟介绍,玛雅传销是广西迄今为止破获的涉案金额最大,影响最恶劣的非法传销案。与一般传销相比,玛雅传销经过各式包装,更具欺骗性和危害性。在“扶贫支农”的掩护下,“玛雅”公司行骗主要呈几个特点:

  首先是设置一个较低的入会门槛,变相收取入门费。“玛雅”公司假借代理的名义,以认购商品的形式变相收取传销入门费,规定加入者必须至少交纳288元购买“玛雅”生物灵1份以上,才能取得营业员资格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这和以往的传销入会费动辄两三千元相比,入会门槛低,容易吸引公众参与,许多人都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加入,“反正钱不多,亏了也无所谓”。

  其次是构筑金字塔的结构。“玛雅”公司把经营组织分为4个层次,构筑了上小下大的金字塔传销结构。按照玛雅的销售格局,入股后发展两人入股,即可领两次588元的红利;发展90人入股建立三个示范基地,可领两次9988元的红利。开成3个示范基地后,完成消费900元50元盒/瓶产品,可领三次19988元的红利,并可享受12个月588元的固定津贴。在这种钱生钱、利滚利的快速致富模式面前,人们很轻易迷失自我。

  同时,公司在媒体上大肆宣传,请一些颇具影响力的媒体作专题采访报道,极力鼓吹其产品功效,客观上使相当多的群众深信不疑。

  有关人士认为,媒体在经济活动中必须提高警惕,避免新闻这一特殊的公信力为人所用,客观上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在一般群众心目中,媒体就是正义和真实的化身,媒体宣传的对象怎么说都不会和不法行为联系在一起。因此,媒体不负责任地宣传无疑会使情况更加具有欺骗性,对人们产生误导。

  链接

  何为传销或变相传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规定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于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

  (一)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

  (二)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的;

  (三)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

  (四)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

  (五)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

  (六)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实施上述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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