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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对三氯乙烯征收五年反倾销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9:16 每日新报

  门莉娜

  新报讯 【记者门莉娜】商务部昨天发布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根据终裁公告,自 2005年 7月 22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上述两国的三氯乙
烯时应缴纳 3%—159%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5年。

  商务部于 2004年 4月 16日对上述来源的三氯乙烯发起反倾销调查。 2005年1月7日,商务部发布了初裁公告,决定对来源于上述两国的三氯乙烯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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