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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呼声)建议实行土地出让金分期支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9:2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编辑同志:

  在许多大中城市,土地出让金是城建资金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有的地方甚至成为城市建设的最大资金来源。于是,不少地方政府忙于卖地,导致地价持续攀升、房价不断上扬。更有甚者,某些地方政府安排“托儿”在土地拍卖时哄抬竞拍价,以达到把价位抬高,获取更多土地出让金的目的。而且,一些地方政府在畸形“政绩观”的指导下,寅吃卯
粮“疯狂”出让土地,以至于让后届政府面临无地可卖的困境。

  为了地方政府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笔者建议,实行土地出让金分期支付制度。例如,某市出让土地收入了100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那么这笔钱不能全由当期政府支配使用,而应统一上交国库,再由中央财政按年度分配,每年拨付的资金是20万元,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这就使得在任领导不可能通过大量卖地迅速筹集大笔建设资金,新上任的领导也不必急着靠卖地来筹集资金大干快上超越前任。不管由谁卖地得的钱,土地出让期限内的年度收益都是一样的。如此一来,既可遏制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行为,又起到前任官员栽树后任官员乘凉的效果。更关键在于,还能合理稳定地价,至少卖地时找“托儿”的现象就很难发生了。

  笔者希望利国利民的土地出让金分期支付制度能以法规的形式早日出台,以惠及民众、和谐经济发展环境。陈遇雨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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