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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箱)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以抵偿债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9:3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退休工人,退休后我和刘某等人合伙做生意亏了本,欠王某等人款项2万多元。王某多次催要,但我除了退休工资外已经没有别的财产可用来偿还债务。于是,王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查封和冻结我的养老金以抵偿债务。请问,人民法院可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以抵偿债务?河南省赵法

  赵法同志: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专项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基本养老金是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钱”,离退休人员能否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直接关系到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同时,基本养老金在发放给离退休人员之前,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

  河南省南召县法院吴冬梅张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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