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附表中畜禽养殖业污染当量值为按月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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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9:39 中国环境报 | |||||||||
关于对医院和畜禽养殖场排污费征收核算的有关问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经研究,近日做出解释,全文如下: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原国家计委、财政部、环保总局、原国家经贸委,2003年第31号令)所附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附表四中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是按月进行测算研究制定的,因此,根据上述附表的当量值计算的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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