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居民亲历规划缺位上厕所都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9:39 法制早报

  离社区最近的大型医院北医三院也有十多公里距离,如果有突发患者在送往北医三院的途中堵在路上,就可能耽误治 疗。回龙观十几万人口,大街上居然没有一个公共厕所,除了公交总站有两个移动公侧之外,再就是物美超市、城北市场里的 厕所。

  □本报记者夏仲鸣

  实习记者陆振华发自北京

  回龙观业主们感受到的,还不仅仅是那块消失的绿地。

  他们反映说,规划至今没有兑现的还包括:云趣园二区以西规划中的小学后来改建成小区菜市场,后又改建成物美超 市;云趣园三区以南规划中的草地一直为临时建筑所占;风雅园三区以南规划中的运动场至今未建;社区内规划建设的5所幼 儿园只兑现了2所,而规划中1所中学和1所三级甲等医院还未兑现;回龙观社区配套公园“回龙园”内规划的活动场所被出 租为商用;云趣园二区底层商铺被出租,开发商未与业主协商。

  交通难题:

  四小时上班高峰

  “如果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估计提前两个小时出门的人不在少数,否则堵得一塌糊涂。”家住回龙观云趣园二区的 李小姐,谈起回龙观的交通,就忍不住大吐苦水,“像我这样的还好,不用打卡上班,总算可以避开堵车高峰,一般都是10 点以后再出门。”据她介绍,回龙观地区的早高峰一般从6点半就开始了,一直到10点半左右,而北郊农场桥桥上桥下密密 麻麻全是车。

  从回龙观进城,一般都走高速,但进入高速的通道少、高速收费口少,大量车辆拥堵在高速路口。此外,由于车辆都 是从四面八方各个方向涌上北郊农场桥的,桥上形成了十几个交叉点。“就连天通苑那边都有好多车从我们这边走,如果能在 回龙观附近修一条进入八达岭高速的道就好了。”

  北郊农场桥东南侧是城铁龙泽站,加上城铁回龙观站,是回龙观社区居民外出的主要交通捷径。自从开通城铁之后, 对于许多住在回龙观的居民来说,还是方便了很多。“至少不会堵车了,不过人太多,尤其是上班高峰的时候也挺挤的。而且 城铁的早班车太晚,晚班车太早。有时要赶时间去机场或市区办事,它就指望不上了。”不仅如此,翟先生告诉记者,从城铁 到小区很不方便,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如果步行的话太远,内部公交车要等的时间长而且车也不够多,所以很多情况下 只能选择坐黑车了。”

  不仅如此,回龙观的内部交通也很糟糕,“社区内现在虽然有小23、24、25、26等公交车,可晚上收车很早 ,要去别的小区转转还真不方便。既然小区规模这么大,当初在规划设计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到小区内外交通的问题。”

  为了解决交通问题,市政府在公开征求关于完善回龙观配套设施建设和缓解交通拥堵的意见之后,于今年3月份公布 了任务分解书,其中关于北部地区交通规划定于上半年完成,规划将增加南北通道、东西通道,尤其是南北向,预计在上半年 完成并提交市政府审定。此外,八达岭高速出京方向将在现有的北安河出口的南北两侧各增加一个出口,收费标准和北安河出 口一样。其辅路旁边将安置管线然后填平,实际拓宽了现在的辅路,这样可以增加辅路的通行量。

  记者就此向昌平区解决天通苑回龙观地区有关配套问题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咨询相关问题,但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任务分解书都是日常工作,现在没到年底,没有办法说。落实情况正在进行之中。”

  教育难题:

  遭遇昂贵幼儿园

  在回龙观文化居住区售楼书中,明确标示:一期规划为两所学校、五个幼儿园,但到后来就变成了三个幼儿园,一所 小学,一所九年制学校。而且这个变更还是“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只不过到现在,第三所幼儿园依旧没有兑现。

  针对教育设施问题,早在2003年10月,回龙观云趣园小区业主代表就向市信访办反映过。同年11月,天鸿集 团在《云趣园小区业主的道歉信》中提到,关于教育设施数量的变更,是“按照《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 筑指标》规定,在严格保证总建设规模不降低的前提下,按照市政府教育要上档次、上规模的精神进行调整的,从指标和功能 上都是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就这么一句话,五所幼儿园被砍掉了两个,而且还是“合理的调整”。

  依据北京市《关于新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自2004年9月1日起进行调整的规定中,人口规模一 般为4万至6万人左右的居住区,在教育设施的配置上,要包括幼(托)儿园、小学、初中以及高中;其中,幼(托)儿园服 务规模为0.7~1.0万人/处;小学、初中为2.2万人/处;高中为3.2万人/处。居住人口在6万人以上的居住地 区,应根据周围的设施状况,增设更高层次的公共服务设施,考虑设置地区级非配套公建。

  按照天鸿的开发计划,回龙观文化居住区规划总建筑面积850万平方米,规划居住人口近30万。仅一期居住总人 口就超过了2万人。如果按照上述规定的指标计算的话,目前回龙观一期现有的教育设施还远远不够。

  在回龙观文化居住区售楼书中,还有这么一句话,“社区规划的小学、中学将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期竣工”。

  “既然是同步、同期,当然是我们住进来之后能够有配套的教育设施,而且是够用的。”一位陈姓业主向记者表示。 而目前回龙观已经开发到六期了,但当初的承诺至今仍未完全兑现。难道,开发商是将“同期竣工”视为完成全部规划之后的 “同期”?

  对现有的学校,业主们也有很多不满。

  “现在风雅园三区和云趣园一区各有一所私立幼儿园,但其费用较高,实在是与小区的经济适用房定位不符。”李先 生告诉记者。为此,记者分别咨询了汇佳普通、汇佳国际这两家幼儿园,其中汇佳国际一年的费用为3.4万元(包括学费、 服装费、保育费、伙食费等等),据工作人员介绍,这里的入园儿童大约有一半是回龙观小区业主的孩子。而汇佳普通一年的 费用也要1.5万元左右,“如果是回龙观的业主可以优惠到1万1、1万2左右,这里的孩子基本都是小区业主的。”如此 昂贵的幼儿园,并不是所有的业主都能消费得起。在调查中,不少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只能把孩子送到别的地方上幼儿园。

  除了上幼儿园难,小学和中学也是“稀缺资源”。“这里只有一所小学,远远满足不了学龄儿童要求,中学也只有一 个,其教育质量与居民的期望有一定的差距。”

  既然是经济适用房,办如此昂贵的幼儿园是否有些不协调?业主是否有权选择幼儿园?“依据法律,小区内幼儿园的 地是业主的,幼儿园本身也是业主的。应该由业主来决定办什么样的幼儿园,由谁来办。”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告诉 记者。

  而国家对新建住宅区是否兴办公立义务教育没有统一规定。北京的公共设施配套指标虽然详细规定了内容和规模,但 对其配套学校的性质没有明确说明。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必须包括相应的义务教育设施。”

  这里的“义务教育设施”是公办?还是民办?《办法》中没有说明。

  就医难题:

  医院至今没见影

  “这里医院没有甲级的,小区周围仅有只有回龙观镇医院,像我们只能进城看病。离这最近的大型医院北医三院也离 小区十多公里,如果有突发患者在送往北医三院的途中堵在路上,就可能耽误治疗。”

  王阿姨是很早入住回龙观的业主之一,2000年6月她就搬到回龙观了。五年过去了,这里一直没能建上一所医院 。“回龙观文化居住区规划有一所医院,位于回龙观一期用地北端,属地区配套医院。现土地性质为医院用地。”这是天鸿集 团公司在《致云趣园小区业主的道歉信》中对医院问题作出的答复。王阿姨告诉记者,为了医院问题,很多业主都去找过开发 商问过,但一直都没有给什么答复。

  采访中,有一位业主对回龙观的规划缺失总结了几大怪,“首先是,没公厕。回龙观十几万人口,大街上居然没有一 个公共厕所,除了公交总站有两个移动公侧之外,再就是物美超市、城北市场里的厕所。甚至是得花上一元钱去回龙园买公园 门票上厕所。其次,正常情况下,看不见交警,除了发生交通意外。第三,市容卫生环境太差,小区内没有一个正规的菜市场 。各式摊档散布在各个路边,垃圾乱飞,秩序混乱,缺乏治理。像云趣园二区门口与物美之间的那条便道被小商贩占用,原来 是双车道现在变成了单车道,可汽车根本无法正常通行,两面都是水果车,而且是乱停,反映过很多次就没得到解决。结果, 一到周末从早堵到晚,平时晚上也会堵。”

  开发商:规划图只针对一期

  把规划中的市场行为职责与政府行为职责全部界定给开发商,由于制度设计存在问题,开发商很容易逃脱责任,卖完 房子就走人,至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责任能躲就躲

  □本报记者夏仲鸣

  实习记者陆振华发自北京

  就小区规划变更一事,记者向北京市建委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咨询时,工作人员表示,“有关规划的事情应该找规划 部门。”

  北京市规划委监察大队一室工作人员对《法制早报》记者说:“如果是开发商改了规划,只要是与规划许可证上的内 容相符,那它的更改就是合理的。售楼书上的规划图不能作为判断依据,有了问题你应该找开发商,与规划部门无关。”

  对于业主反映的规划更改情况,天鸿集团负责回龙观一期的赵先生说:“这要看总平面图,业主手中售楼书的规划图 是只针对一期的。”他解释说,关于绿地等问题肯定有后期详规,而当时一期的后期规划还没有做。

  赵先生表示,业主反应的云趣园二区以东的地在规划中不是500米的绿化隔离带。而云趣园三区前临建占地的情况 他不太清楚,“原来规划是商业用地,小区一直在建,而临建没必要拆了再建。”而在业主提供的售楼书中《回龙观居住区C 01/C04/C07地块总平面图》中对这块地的标注是“居住区公建用地”,而非“商业用地”。

  随后,他要求记者通过集团办公室联系正式采访,并拒绝进一步解答业主反映给本报的问题。

  “要更改是有程序的,一般来说,规划得到批准之后,开发商就不能变。如果要变更,就要提出申请,必须要经过论 证,重新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而不能擅自更改。另外,如果是在已有的社区内更改,那这个规划的变更就应该征求可能会造 成影响的这部分业主的同意。如果大家同意了,规划部门才可能批。”专家分析认为。

  在中国城市建设规划院总规划师杨保军看来,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多的规划缺位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没有执行规划的手 段。“由于我国处于转型期,操作的制度没有完全完善。按照一般的做法,地区开发应该把政府行为职责与市场行为职责分开 ,政府职责是提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等非盈利设施;而市场社会资金的投入,它是需求回报的,所以它是通 过卖楼获取利益。

  杨保军表示,在过去的开发建设中,政府应付不过来,而且资金不足,所以在开发时把这些责任界定给开发商,由他 们在开发建设楼盘的同时建设公共服务设施,这样把规划中的市场行为职责与政府行为职责全部界定给开发商。由于开发地产 是有利润保障的,所以开发商愿意来做。但在界定的过程中,由于制度设计存在问题,开发商很容易逃脱责任,卖完房子就走 人,至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责任能躲就躲。

  “其实这不仅仅是规划的问题,而是一个在建设管理中的制度问题。所以,可以从制度设计上加以规范,比如规定不 管谁来开发,都要保证这些配套设施不打折扣地落实,如国外很多都是要求开发商在售楼之前先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起来,否 则就不让开工建设。这样一来,自然不会出现配套设施缺位的问题。”

  对于现行的城市规划法以及各种相关的规划条例,杨保军指出,还有很多需要改进之处。“规划法是90年代初起草 的,对处罚还不完善,它是对事不对人,也就是说纠正的是行为,但对人没有给予处罚。这样一来,如果被查到违法,就纠正 ,如果抓不到,就可以逃脱,达不到惩处的效果。所以,在新的《规划法》中,不仅要对错误的事件本身进行纠正,也要对行 为责任人进行追究,轻则罚款,重则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