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不得抢注伟人故地“韶山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0:14 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长沙7月24日专电福建某自然人将自己经营的“活动房屋、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的出租”产品申注为“韶山村”商标。韶山村人上书国家工商总局反映这一问题。日前,韶山村党支部书记毛雨时收到了国家商标局《关于韶山村商标注册问题的复函》,复函称国家商标局已对抢注行为亮红灯。

  2002年12月2日,福建省某自然人在有关商标注册内容第43类活动房屋出租、养老院、
动物寄养等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韶山村”商标。国家商标局初审后刊登在第954期《商标公告》上。随后,有关媒体就此进行了披露。

  国家商标局认为:韶山冲是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在全国人民心目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如果核准注册“韶山村”商标,将会产生不良影响。对于该商标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尽快依法予以裁定。

  网络编辑:李亚敏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