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具体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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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1:2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7月25日消息(记者焦健)为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宁波市根据前阶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本市的实际情况,细化了宁波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并于日前发布实施。 按照这个标准,施工现场四周要设封闭围墙,采用硬质材料,空心砖墙体压顶处理;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区景观路段的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路段围墙高度不低于
作业区内,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无散落物,无垃圾;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现场大门必须配置高压水枪,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现场设置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的标语、标牌;工程应按时施工,无噪音扰民现象。 工地宿舍要保持地面清洁,床底不得堆放杂物,生活用品统一放到床头柜或编织袋,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宿舍内不得使用煤气灶、电饭煲、电炉等用具;不得放置自行车、作业用具等;宿舍门口应有姓名牌,牌上贴有在宿人员照片,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施工现场不得有卫生死角,并应设置排水系统,保持排水通畅、无积水。食堂要有卫生许可证、食堂人员要有健康证并上墙;设置纱门、窗、防蝇罩、鼠药盒等设施。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上墙。厕所浴室要及时冲洗,不得有污垢。外来工工资要按时发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