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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九月实行“一费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3:09 江南都市报

  昨就收费办法举行听证会将比目前实际收费降低6%~9.9%

  本报讯记者胡骅、实习生肖海云报道:昨日,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听证会召开,今 年9月秋季开学,我省将对2994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据测算,该办法实行后将比目前学校 的实际收费降低6%~9.9%。

  办法要求,“一费制”中的杂费收入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同时,全省辖市281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 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杂费应相应扣减20元/生·学年收费。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教班学生的课本费按国 家有关规定,由国家免费向学生提供。

  办法还对作业本收费作了详细划分,同时对纸质空白作业本实行“三限”政策。纸质空白作业本具体收费标准为:小 学1~2年级5元/生·学年;小学3~6年级7元/生·学年;初中1~3年级8元/生·学年。

  与教科书配套的练习册(包括寒、暑假作业练习册)具体收费标准为:小学1~2年级17元/生·学年;小学3~ 6年级20元/生·学年,初中27元/生·学年。课堂教学操作教材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小学13元/生·学年;初中15 元/生·学年,未征订这一部分教材的则应扣减对学生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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