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规范公务员行为 严查“四乱”和私设小金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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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6:0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5日电据当代商报消息,长沙市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从今年起,对连续两年行风满意度排名末五位的单位实行问责,2008年以前制定长沙市公务员从政行为和从政道德规范,严禁查处乱支、乱收、乱罚、乱摊派和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 重点监督主要负责人
根据《公务员法》,2008年以前制定长沙市公务员从政行为和从政道德规范,并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制度改革。同时,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突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利行使的监督。从明年起,单位党政正职要加强对人事、财务和工程建设等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但一般不直接分管这几方面的具体工作。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干部群众通报,积极探索和试行领导干部在一定范围内“点题述廉”制度。 问责排名末五位单位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2007年以前制定一部有关政府公开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公交、市政、园林、环卫等公共部门和单位全面推行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公示制。 此外,从2007年开始,政府决策权、人事权、财政权、审批(许可)权、司法权、监督权、资源配置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其运行过程一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建立起群众满意度公示制度,从2005年起对连续两年行风满意度排名末五位的单位实行问责。 严查私设小金库行为 从2006年起逐步实行提前一年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从2007年起,凡是没有经过人大审查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财政性资金支出范围。 《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实行部门预算制度,加大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决算的评价审查力度。对变更、追加预算必须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加强对部门预算、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查处乱支、乱收、乱罚、乱摊派和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财政投资项目的立项、预算、管理、决算要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胡婷邓日华周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