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初中生状告首师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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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6:1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15岁的化院附中初三学生小向参加第四届全国青少年“春雷杯”征文活动后获得一等奖,她的获奖作文也被组委会及首都师范大学《作文导报》收录出书。记者上午获悉,小向认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及首都师范大学《作文导报》侵犯了她的著作权,到海淀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85元。 小向诉称,2002年12月中旬,她在北京化院附中参加了第四届全国青少年“春雷杯”
小向认为,获奖作文选有定价,而且标明全国新华书店经销,但是她在参加活动前和作品获奖后,没有任何人告知她作品将发表,更没有支付相应稿费,侵犯了她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人民币185元。韩玲 孙莹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