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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律师职业五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6:11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邱伟 通讯员刘玉民 邢卫国)针对律师在诉讼过程中遇到的会见被告人难、阅卷难、立案难、执行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这些律师的执业难点有望得到彻底解决。

  《意见》突出明确全市法院应当充分保障律师会见被告人、阅卷、按期出庭、请求改期审理、依法辩论或辩护、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案件执行调查令、依法了解案件进展共
8项具体执业权利。规定律师依法提出申请会见在押被告人的,办案人员应当在3日内为律师办理会见的公函。对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法院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律师提交有关诉讼材料,提供阅卷场所。律师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出庭,请求变更开庭时间,法院可以另行安排开庭时间。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执行部门审查后,可以签发调查令,指定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持调查令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特定证据。《意见》要求在刑事案件二审审理中,律师向法院提供新的证据或请求传唤新的证人出庭作证,对一审认定的事实确有影响,需要经过庭审质证、认证的,二审法院应当通知检察机关阅卷、交换证据并派员出庭进行开庭审理。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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