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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主任利用“治理”捞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0:00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陈宇航报道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将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和执法督察处主任科员张万明、原北京市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办公室主任孙继永起诉至朝阳法院。两被告人利用负责煤炭专项治理的便利,收受贿赂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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