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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讨薪 诉讼费可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0:00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张润东报道以后,北京各级法院在审理涉及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相关案件中,法院将对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件开通快速通道,先予执行先行判决。

  昨天,北京市高级法院正式公布了《关于依法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的意见》,根据意见,对于民工起诉追讨工资的案件,如果民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但又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法院也可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执行
的,法院不收取民工一方当事人的任何执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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