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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高速路乱扔东西最高可罚五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2:14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据《都市快报》报道,9月1日开始,在高速公路上试车或学驾,乘客向车外随手丢饮料瓶、塑料袋等都将重罚。

  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人士说,《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已通过省政府令形式颁布。办法规定,损坏、污染高速公路,危及高速公路安全,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行为,包括车上人员向车外抛撒物品,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取土、焚烧
、堆放物品、倾倒垃圾等,公路管理机构可视情节轻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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