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招商引“污”领导要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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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2:14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地方政府招商引“污”将被追究责任,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2年内没有解决的一律挂牌督办……为打击不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南京市环保部门制订出了一套严格的“治污”方案。 南京市环保部门对在招商引资、建立各类开发区等鼓励投资工作中下发的各类文件进行了清理,检查是否存在限制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承诺企业包干缴纳排污费、违规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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