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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街41店联名“上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3:22 东南早报

  明日起,美食街道路禁停小汽车追踪这些餐饮业主就停车问题提出3条建议

  早报讯(记者颜鹏谢伟端)泉州美食街实施禁停之后,引发了问题和争论,早报对此进行了两次大篇幅报道。昨日,泉州市美食街41家餐饮店联名向市有关部门“上书”,针对美食街的停车问题,提出3点参考意见。

  41个业主提交的《关于美食街停车问题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说,美食街作为泉州美食的集中区,2000年以来一直是泉州的一个形象窗口。许多人谈论到泉州时,常把美食街和清源山、开元寺等知名景区放在一起,许多外地游客到泉州来,都直接到美食街品尝泉州特色小吃。多年来,其经营因为环境、配套设施等各种问题起起落落,直至近两年方有起色。

  据反映,美食街的发展一直受到停车问题的困扰,全线禁停之后,美食街的现状已经举步维艰,80%以上的商家生意减半,许多商家已经开始寻找新的地点,有的准备转让。

  《报告》称,经过调查,美食街业主就停车问题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恢复单向行驶,可从津淮街方向进,丰泽街出口容量大,出口禁止左拐,有效保证停车方便,行车通畅;二是实施中午用餐时间、晚上用餐时间等部分时间段免禁停,方便市民用餐;三是没影响主干道交通的情况下,几条支路设立停车位。

  据美食街的业主介绍,这份《报告》经41家美食街业主联合签名,《报告》还附上了有关美食街的报道。他们正在将《报告》提交给有关部门。

  业主希望这份《报告》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能够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拯救美食街。

  昨日,记者就美食街的禁停令问题询问了丰泽交警大队李卫东大队长,李卫东表示,此事由支队领导决定,他们不便对此发表评论。

  随后,记者与泉州市交警支队吴志伟副支队长及宣传科徐国荣科长取得联系,但均未能了解到美食街禁停令实施与否的新进展。一名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美食街禁停与否,目前他们不便对此事发表评论,至于禁停令是否实施将由市有关领导决定。

  业主认为停车场条件太苛刻

  早报讯(记者颜鹏谢伟端)美食街禁停令实施后,美食街上泉府大第地下停车场开发商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了一份《通告》称,该公司推出三十个地下停车位供外来车辆停放,但规定了一些条件。

  昨日,记者看到了该《通告》,《通告》称,为配合市政府的市区交通管理,方便美食街、鲤东路店铺营业,公司推出三十个地下停车位供外来车辆停放。但条件包括:各店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每户限定三个;每个车位收押金人民币5万元,车位不收月租费,押金不付利息;每个车位每月收物业管理费人民币120元;用户车辆按合同指定车位号停放;合同签订期为一年,按月收物业管理费,双方任何一方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通告》还规定,报名及签订合同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31日。

  美食街饮食店业主认为,直到目前,温陵菜市场地下停车场仍未启用,而泉府大第地下停车场车位有限,出入也十分不便,而且开发商要求很苛刻。停车问题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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