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煤官”收钱铲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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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3:3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颜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和执法督察处原主任科员张万明和北京市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办公室原主任孙继永收受多名不法煤商贿赂20余万元,不仅帮助因煤炭抽查不合格受处罚的供煤商减轻处罚,还帮助供煤商在质量抽查检验中蒙混过关。记者昨天了解到,两人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起诉到朝阳法院。 2003年7月至12月间,张万明、孙继永、共同收受煤炭供应商韩某2万元。2
另外,2002年1月至2004年5月间,张万明还分别收受煤炭供应商韩某、郭某、张某贿赂款物共计78042元,并为这三人因供应的煤炭抽查不合格逃避处罚提供帮助。2003年初至2004年9月间,孙继永在煤炭抽查检验过程中为煤炭供应商李某等三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67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