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工钱减免诉讼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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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3:30 北京晨报 | |||||||||
讨工钱有绿色通道 晨报讯(记者颜斐)今后,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到法院讨工钱时可以减免或缓交诉讼费,并可申请法院在判决前先把工资执行回来。昨天上午,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的《关于依法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的意见》?熏要求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要当日立案,在举证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
《意见》指出,如果农民工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用但无法提供证明的,法院可予以准许。申请执行的,不收取农民工一方当事人任何执行费用。如农民工申请财产保全但不能提供财产担保,法院在必要时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清楚,经农民工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