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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激励机制”奖村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3:56 山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乔明亮通讯员赵建军)在洪洞当好村官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事业:政府根据政绩的不同,不仅给予好村官所在的村委会“先进”、“红旗”、“功勋”三级不同的政治荣誉,而且好村官也能得到不同的经济待遇,达到“功勋”级村委会的村官,政府还要为他购买养老保险。淹底乡淹底村村委主任李保铁颇有感触地说,县委为农村基层组织和村级干
部建立了长期激励机制,明确了村干部的奋斗途径,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有了奔头。

  在新形式下,如何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激发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成为提高执政能力的一大课题。洪洞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审时度势,出台了《关于建立村级组织激励机制的意见》,从今年起,每年对村级组织进行一次全面评比。在自我申报的基础上,由各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分别进行考核推荐和验收评选,最后由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奖励范围:500人以下的行政村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3人;500——1000人的行政村为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会计等5人,1000——2500人的村为7人,2500人以上的村为9人。

  奖励办法:评为先进村级组织的一次性奖励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现金10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500元;评为红旗村级组织的,一次性奖励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现金20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1000元;评为功勋村级组织的,一次性奖励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现金30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1500元,并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购买养老保险。村级组织奖励所需经费由财政转移支付中村级管理经费支出,为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则由县财政出资。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史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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