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对农村部分贫困生实施“两免一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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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4:0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7月25日讯(记者庄云锋)我省将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部分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免课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日前,省政府就此项工作的开展明确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形式等相关问题。 “两免一补”的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部分贫困家庭学生,重点是孤儿、残疾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等。对革命烈士子女、符合计
免学杂费和免课本费的标准按我省关于“一费制”的标准执行,免费教科书不包括教辅材料。对寄宿贫困学生的生活费补助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可结合财力和当地农民家庭收入情况采取分类救助的办法,对孤儿、残疾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等特困学生全部实施“两免一补”,对其他需要救助的贫困学生根据其困难程度酌情减免课本费、杂费,提供一定的寄宿生生活补助。 为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两免一补”资金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到学生手中。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实行向贫困学生发放“政府助学券”的办法,财政部门依据学校回收的“政府助学券”拨付资金。“政府助学券”由省统一制定格式、统一印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