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昨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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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4:1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记者张立)昨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的关于许可对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祖伦、邓龙琪、张大常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的书面报告。报告称,省十届人大代表、达州市中心医院院长李祖伦,省十届人大代表、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邓龙琪,省十届人大代表、原乐山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张大常均涉嫌重大受贿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6月14日、7月13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分别同意省人民检察院的报告,许可对其采取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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