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整改通知可以抄送副省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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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4:20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针对一些地方屡屡发生矿主拒不执行安监部门停产整顿通知、最终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25日表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将采取落实地方政府责任、联合执法和加大处罚力度三项措施强化执法。 安监部门要把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下去。第一次发停产整顿通知书时抄送当地同级人民政府,由政府来出面整顿、关闭非法煤矿;如果不听,第二次再发要同时抄送上
联合执法整顿小煤矿。由安监部门牵头,联合国土资源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工商部门,对超能力开采的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监测和抽放系统的高瓦斯矿井,没有配备相关装备的瓦斯突出矿井,限期没有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等必须立即停产整顿。 安监总局还将继续加大惩罚力度。在发生死亡事故至少赔偿20万元的基础上加大罚款力度,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倍到5倍的罚款。 李毅中同时强调,所有安全监管干部都不得参与办厂办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