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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将全面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5:35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合肥7月25日电 记者何聪从日前结束的安徽省司法局长监狱长劳教所长会议上获悉:安徽将全面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肥东县,淮北市杜集区、马鞍山市花山区、金家庄区等24个县(区)将成为安徽首批社区矫正试点单位。此前,安徽有关部门在全省进行了摸底调查,其中试点县(区)的社区矫正对象有2100多人。

  据介绍,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就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轻刑
犯置于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轻刑犯通常是指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弱病残犯、偶犯、过失犯罪等罪犯。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安徽省酝酿建立三支队伍,确保轻刑犯回家服刑顺利:一是以基层司法所干警为主的专业主导队伍,这是社区一线的“执行人员”,负责对矫正对象实施组织管理、教育矫正、监督考核、社会救济、解除矫正等工作;二是以公安、监狱民警为辅的专业辅助力量,负责联络通知、信息记录、法制教育、治安监管等;三是招募工作(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高校优秀学生、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等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开展多元化的心理、行为矫正,帮助其融入社会。

  《人民日报》 (2005年07月26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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