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程不做档案登记最高罚三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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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6:5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解悦)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大量工程档案收集不完整,大量电子文件、电子档案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格式标准保存,城市地下管线资源档案多头存放……这些都成为档案管理中急需解决的新课题。昨天,《南京市档案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对档案管理进行规范。 《条例(草案)》规定,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进行档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