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宠物医院要规范 兽医不能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7:10 东方网-文汇报

      随着市民养宠物增多,宠物医院和诊所近年来也开了不少,一些开价“野豁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读者刘先生日前来信反映,前些天他带狗去宝康宠物诊所看病,结果花了近1000元钱,非但没把狗的病治好,反而把狗给治死了,当他找这家诊所理论时,他们根本不予理会。为此他投诉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请他出示狗看病期间的病志、处方和单据等,可这家宠物医院根本就没出具这些东西,刘先生此时才明白自己不仅上当,而且苦于没有相关证据而无法找到法律依据。

      针对
这类情况,上海市农委和市物价局已向各宠物诊疗单位联合下发通知,以规范宠物诊疗服务及收费行为。据了解,“通知”要求开办宠物诊疗机构必须获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兽医执业人员持证上岗,并按批准的执业项目、范围开展诊疗。给宠物看病必须“诊病有病志,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单据(明细账单)”,同时必须向消费者出具宠物的疾病诊断证明。

      除此以外,针对一些乱收费行为,“通知”还规定,宠物诊疗机构应对诊疗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价目表须在诊所、医院收费处予以公示,价目表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收费标准、项目说明等。凡是碰到诊疗机构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的,由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等规定进行处罚。

      记者还了解到,宠物诊疗机构发生诊疗纠纷,必须及时向当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如实提供材料,接受调查处理,不得隐瞒真相和涂改、伪造、销毁有关病案等诊疗记录资料。消费者发现宠物诊疗机构出现违规现象的,也可向12358市价格举报中心举报。

      本报记者叶米羊实习生李婷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