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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规范还是禁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7:1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新华社沈阳7月25日电就在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等问题受到质疑,一些城市相继出台限制政策时,22日至25日在沈阳举行的第四届辽宁电动自行车展销会仍然引来了众多消费者。面对这一行业存在的问题,一些参展厂商认为,国家应该从源头上规范生产,而非简单的禁止使用。

  青岛澳柯玛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东北区域的执行经理于勇告诉记者,目前电动自
行车行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另外废旧电池难处理,带来的污染也给这一“环保产品”带来了美中不足。

  据了解,目前国家认定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辆,而一些生产厂家出于恶性竞争的需要,不在车的轻量化和安全上下工夫,而一味提高车速。国家相关法规规定非机动车速度在15-20公里/小时,中国自行车协会将电动自行车的速度标准定在不超过25公里/小时。一些厂家却动辄生产时速高达40-5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而消费者也形成了误区,认为车速越快越好。这些车辆在非机动车道上高速行驶,交警又管不过来,容易带来安全隐患。

  河北金拜克自行车有限公司总经理董武祥说,一般电动车项目上目录时都要求有电池回收计划,即生产厂家通过与下游的销售商签订协议,回购废旧电池,再与电池厂家达成电池处理协议,以此保证废旧电池的完全处理。而很多小规模厂家由于管理不到位、与经销商关系松散等原因,没有建立电池处理链条,上目录时的电池回收计划书也只是一纸空文。

  厂商们认为,不规范生产者提高车速、不回收电池,不仅挤占了正规电动车的市场份额,而且因成本低反而占据了竞争优势。最终这些问题导致一些地方纷纷出台限制政策,实际上是守法企业受到了不规范生产者的牵连。这些厂商期待有关部门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加大力度落实国家为电动自行车设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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