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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干部自爆拆迁黑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7:28 大众网-生活日报

  今年36岁的王子文曾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拆迁办的一名工作人员。他亲身经历了一次次的暴力、造假和违法拆迁后,实在无法容忍那些坑害国家和被拆迁人利益的勾当。责任与良知驱使他毅然站出来,自爆拆迁工作中的种种黑幕。以下是王子文的自述。

  捏造假表假名私分国家补偿金

  与被拆迁人勾结串通,国家利益被私吞。我们在做拆迁协议表时,故意增大拆迁补偿数额,除给被拆迁人一点好处费外,剩余部分均被据为己有。比如,被拆迁人房屋本应补偿30万元,但只要和被拆迁人讲好,协议表上做成70万元,最后付给被拆迁人35万元,余下的35万元就被拆迁办的人揣入兜中。将无证房变成有证房,套取国家补偿款。这种手段在拆迁办中最普遍,而且也最受用。当时无证房补偿标准是268元/平方米,而有证房的补偿标准是1038元/平方米。

  造假表捏假名,补偿金被私分。在一张《房屋及附属物补偿表》上,写有户主张忠,应补偿金额为199477.50元,还有张忠的签名和手印。可实际上,这张表是伪造的。被拆迁户当中根本就没有这个人。

  再看这份《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被拆迁户是鸭子河村村民张百云,应得补偿金额为141441.45元。可张百云在拆迁时早已搬到红山区居住,本人根本就没领过这笔钱。还有更滑稽的事:按协议表上签的鸭子河村村民孙宝琴应得拆迁补偿金22001.10元,可这个人在拆迁时已去世两年多了!就这样,拆迁办主任仅此一次就套取国家补偿金55万多元。

  假评估骗房证百姓权益遭盘剥

  涂改房证,让房屋面积缩水。拆迁前,先骗取被拆迁户的房产证,说要做统计上报。收回房产证后,上报时按实际数上报,再将收回的房证涂改:或将有证房改为附属房;或将面积改小,待发放补偿金时按改过的房产证上的面积发放。串通评估所搞假评估,故意压低补偿标准。

  2003年10月9日下午,被拆迁户修成林被人找去协商拆迁补偿事宜。修成林被告知:“补多少钱你也不同意,给你评估你敢答应吗?”修成林说:“那有什么不敢的!”可修成林回家两天后,就接到评估书。他可能永远不会明白,评估师古某的印章是盗用的。而古某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去了辽宁。这个评估结果不但把房屋补偿标准压低到1010元/平方米,还自行规定楼房按平房算,房屋占地使用权不予补偿。

  用特权耍手段暴力拆迁相威胁

  利用职务之便,直接威胁被拆迁户,索取好处费。有一次,拆迁办主任徐永泰要将被拆迁户崔祥的房屋按强行拆迁论处。当时如果按强行拆迁算的话,崔祥270平方米的房子只能得到6万元。徐永泰明目张胆地对崔祥说:“你给我两万块钱,我保证不按强行拆迁论处!”然而,当时崔祥和妻子都有病,家里拿不出那么多钱,最后找人说情并当面给了徐5000元,这样崔祥的房屋才免于被强拆一劫。

  以“整算分付”、耍赖充硬等手段克扣被拆迁户的补偿款。在2002年的商业开发拆迁中,松山区鸭子河村七组村民刘景和,连房屋及附属物共应得到38万元。拆迁办却先付了刘景和34万元,最后清场后,松山区拆迁办耍赖说,刘景和应得补偿金的总数就是36万元。看到此种结果,面对强大的政府机关,村民刘景和敢怒不敢言。

  以暴力相威胁,拆迁由当“官”的说了算。切断被拆迁户的水、电;夜间拿砖头砸门窗、上房扒屋顶;动用公安、法院干警打人拘人,实施强拆等。区内因暴力拆迁被打伤、致残的群众就有三四十人。如果拆迁工作中,各地都按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不折不扣地发放给被拆迁户,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冲突了。

  (据《半月谈》 文/王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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