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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葬区自愿火葬者 有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7:35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林克勇 牟晓晖 实习生 余杨)昨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殡葬改革会,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光国出席。据悉,我市将对部分区县划定的火葬区进行调整;同时,对土葬区自愿实行火化的人员,以及五保户、低保户的火化费、遗体运输费将给予减免。区县火葬区的调整工作将于10月底前完成。

  若土葬每年将耗地1400亩

  陈光国昨日表示,我市去年死亡人数23.4万,共火化遗体9.5万具。若全部实行土葬,按土葬墓位标准每具用地4平方米、木材0.5立方米计算,每年将占用土地1400亩左右、耗费木材11.7万立方米。“长此以往,死人和活人争夺资源的矛盾将日益突出”。

  再次专项检查殡葬乱收费

  殡葬乱收费现象仍在一些地区存在,陈光国要求,各地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立即制止无法规依据的各种殡葬乱收费、乱罚款。并尽快对当地殡葬乱收费的情况,再次进行专项检查,对无法规依据、自立名目设立的殡葬收费文件一律立即废止。今后,如发现仍有殡葬违规乱收费行为的,经查实后,将给予严肃处理。

  火葬区外非农业人口应火葬

  市民政局长佘明哲透露,下一步将对部分区县划定的火葬区过大、不符合实情的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是: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城镇化水平较高的街镇和城镇规划区应划为火葬区;实际火葬的区县,火葬区以外的非农业人口死亡后也应实行火葬;边远山区等暂不具备实行火葬条件的地区,允许土葬。

  各地应于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调整工作。

  部分人员火葬费用可减免

  推行火葬改革,除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外,我市还将对部分人员推出奖励政策。佘明哲表示,对土葬区自愿实行火葬的,其火化费、遗体接运费可给予减免的奖励;对五保户、低保对象可给予火化费、遗体接运费减免的照顾。减免的经费可由财政补一点,火葬场殡仪馆减免一点,还可从殡葬事业发展费中提一点。政府鼓励自愿火化,文明治丧。

  提倡生态葬法处置骨灰

  要逐步改革葬法,对火葬区的骨灰和土葬区的遗体推行不占或少占地的处置方式,实行多样化处置,即:对骨灰的处置,提倡深埋、树葬、草坪葬、花葬等生态葬法,也可以在殡仪馆寄存或在公墓埋葬;对土葬区遗体处置,有条件的地方可划定荒山脊地建公益性墓地,无条件的地方可以划定区域集中埋葬,但不得将坟头固化,不得垒大坟和建活人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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