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 3单位被重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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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7:35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邓姣 高敏)昨日,市交委发布消息,在上月的路面整治工程招标中,三家单位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样,存在相互串通投标行为,严重违反了《招标投标法》,被给予6个月内取消在重庆市范围内参加公路工程施工投标资格的处罚。 被重处的三家单位是:重庆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重庆六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隆源建设有限公司。上月重庆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的石柱至雷神店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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