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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并非因婚检率下降修改母婴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7:38 成都日报

  7月22日下午2时,记者来到位于哈尔滨市中山路上的黑龙江省人大,采访了新闻办的主任姜洪波。

  姜主任希望澄清几点事实。首先要澄清的就是该省人大并不是专门因为黑龙江省婚检率下降、病残婴儿出生率增高而修改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完全是因为该省是在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而对一些地方性法规中涉及行政许可的规定进行的一般性修改,其他
条文只是按照原样保留。

  第二个需要澄清的是,这次修改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是完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制定并颁布实施的,不存在擅自变更的情况。

  第三个需要说明的是,《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虽然已经出台,但具体的执行部门如何执行只是执行方式的问题,与人大立法没有直接关系。

  专家观点

  能否实施要取决于全国人大

  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市义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对黑龙江省将实行强制婚检从立法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修改了《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的内容与国务院颁布《婚姻登记条例》所规定的内容相抵触,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直接援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作为立法依据的。

  他说,《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规定的强制婚检是否能够实行,还要取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态度。根据《立法法》88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撤销权,强制婚检就不能实行;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不行使撤销权,强制婚检就可以在黑龙江省内实行。

  黑龙江并未执行强制婚检

  7月22日,记者来到了哈尔滨市,走访了哈尔滨市南岗区等地的结婚登记处,就结婚登记机关是否执行强制婚检进行了采访。

  7月22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记者一走进哈尔滨市南岗区结婚登记处,就被眼前拥挤的人群所吸引。咨询是否开始强制婚检的电话使得结婚登记处应接不暇,结婚登记受理台前被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挤满。南岗区结婚登记处负责接待结婚登记的张小姐告诉记者,他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上级的任何指示,更没有要求新人必须先进行婚检,一切都还是采取自愿的原则,就是结婚自愿、婚检自愿。至于今后是否执行强制婚检,她说那是卫生部门的事情,民政部门其实只是负责结婚登记。

  为全国人大提供第一手资料

  25日上午,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姚国峰受领导指派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目前,黑龙江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院、婚检部门依旧在执行2003年10月开始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中有关自愿婚检的规定。

  至于是否执行强制婚检、如何执行强制婚检等问题,姚主任说,他们还需要听取省人大的一个说法,因为地方性法规的最终解释权在人大。

  他说,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厅已按照黑龙江省人大的要求,由具体业务部门写成书面材料阐述婚前检查的必要性,由省人大报送全国人大,为全国人大提供关于婚检的第一手参考资料。(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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