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工资可免交诉讼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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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8:02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据北京晚报报道,昨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依法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的意见》。从即日起,建设领域的农民工打官司讨工钱可减、免、缓交诉讼费,并可申请法院在判决前先把工资执行回来。对于拖欠工程款的发包商,法院可以就工程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的部分先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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