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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干部自曝拆迁造假黑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8:04 南京晨报

  今年36岁的王子文曾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拆迁办的一名工作人员。他亲身经历了一次次的暴力、造假和违法拆迁后,实在无法容忍那些坑害国家和被拆迁人利益的勾当。责任与良知驱使他毅然站出来,自曝拆迁工作中的种种黑幕。以下是王子文的自述:

  在我们这里,城市拆迁工作根本没有章法,想咋整就咋整。按规定,拆迁办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维护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但以前我们区里的拆迁办同时还挂着拆迁公司的
牌子,利用这种便利,区拆迁办造假表骗取国家拆迁补偿金,又在补偿中采取恶劣手段坑害被拆迁群众。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伎俩:

  国家补偿金被拆迁办私分

  一是与被拆迁人勾结串通,国家利益被私吞。

  我们在作拆迁协议表时,故意增大拆迁补偿数额,除给被拆迁人一点好处费外,剩余部分均被据为己有。比如,被拆迁人房屋本应补偿30万元,但只要和被拆迁人讲好,协议表上作成70万元,最后付给被拆迁人35万元,余下的35万元就被拆迁办的人揣入兜中。

  二是将无证房变成有证房,套取国家补偿款。

  这种手段在拆迁办中最普遍,而且也最受用。2002年,无证房补偿标准是268元/平方米,而有证房的补偿标准是1038元/平方米。

  三是造假表、捏假名,补偿金被私分。

  按协议表上签的,鸭子河村村民孙宝琴应得拆迁补偿金22001.10元,可这个人在拆迁时已去世两年多了!死了的人也会领取拆迁补偿金,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就这样,我们的拆迁办主任通过造假表、捏假名的手段,仅此一次就套取国家补偿金55万多元。

  随意篡改拆迁户房产证

  四是涂改房证,房屋面积缩水。

  拆迁前,先骗取被拆迁户的房产证,说要作统计上报。收回房产证后,上报时按实际数上报,再将收回的房证涂改:或将有证房改为附属房;或将面积改小,待发放补偿金时按改过的房产证上的面积发放。国家曾拓宽306国道松山区段,28户被拆迁户本应拿到600多万元拆迁补偿金,可他们只得到280多万元。

  五是串通评估所搞假评估,故意压低补偿标准。

  2003年10月,被拆迁户修成林接到拆迁评估书。评估师古某的印章是盗用的。而古某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去了辽宁。这个评估结果不但把房屋补偿标准压低到1010元/平方米,还自行规定楼房按平房算,房屋占地使用权不予补偿。当时还有5户被拆迁户与修成林有同样的遭遇。

  威胁暴力拆迁索取好处费

  六是利用职务之便,直接威胁被拆迁户,索取好处费。

  七是以“整算分付”、耍赖充硬等手段克扣被拆迁户的补偿款。

  松山区拆迁办以此手段分别从丛文田、丛文元等被拆迁户那里骗取了2万元、1万元不等。

  八是以暴力相威胁,拆迁由当“官”的说了算。

  就我所耳闻目睹并能拿出证据的事实就有:切断被拆迁户的水、电;夜间拿砖头砸门窗、上房扒屋顶;动用公安、法院干警打人拘人,实施强拆等等。这几年,我们区因暴力拆迁被打伤、致残的群众就有三四十人。《半月谈》(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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