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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整治卫生行业收红包拿回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8:04 南京晨报

  南京地区卫生行业的红包、回扣、乱收费、开单提成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得到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整治,这一专项整治将为期3个月。昨天,江苏省监察厅、江苏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江苏省卫生厅和南京市监察局、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南京市卫生局联合召开了千人动员大会。并公布了举报电话:省纠风办83302529、市纠风办57711727、专项整治办86823415(24小时)。晨报今起开通新闻举报热线84701110,晨报将对有关线索调查核实后转交给相关部门,并将以舆论监督形式大力配合卫生行业不正之风
整治。 全省立案查处136人

  会上,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透露,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至2004年,全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立案查处136人,受到法律和党纪、政纪处分的有131人,其中116人属于贪污受贿,87人被判刑。有的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的案件涉及一个科室的全部医务人员;有的几乎牵连到单位的整个班子。从南京地区的情况看,2004年以来,卫生行业违法违纪案件也有所上升,到目前为止,已有20人被立案查处,多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7月18日,南京市白下区卫生局原局长崔传德因受贿近200万元,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2年。 8月底前主动上交可免责

  郭兴华表示,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是省、市有关部门在查处案件、综合群众举报,掌握了一些违法违纪线索的基础上进行的。凡是在8月底前主动如实上交所收钱物的党政干部和医务人员,一般不再追究责任。对重点帮助后上交所收钱款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有问题不主动查纠,甚至顶风违纪者,一经发现坚决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情节较轻的也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省卫生厅将依照《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吊销其执业许可证。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谢秀兰补充道,凡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中通过提供回扣促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营销企业,一经查实,坚决清理出我省医疗服务市场。 重点整治五大问题

  针对南京地区卫生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此次专项整治从昨天开始,为期3个月,分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三阶段。整治范围为:南京地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包括省和南京市市区、县卫生行政机关及所属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在宁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内容为: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职务之便,收受“回扣”、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违反“三合理”治疗规范重复检查、滥开大处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在药品使用、仪器使用、临床检验及其他检查中实行开单提成或与科室、个人收入直接挂钩等医疗服务活动中的不正之风。 南京“药占比”推行到二级医院

  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表示,去年该市综合医院“药占比”分别比省卫生厅规定的标准低1.54个百分点,今年该市要在此基础上,将三级医院的“药占比”控制标准再下降1个百分点。凡是达不到今年控制标准的医院,除上缴其药品收入的超收部分外,单位不得申报基本现代化医院,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单位的领导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同时,该市还将把“药占比”的控制范围扩大到二级医院,今年该市公立二级医院将全面推行“药占比”控制措施。此外,南京市本月还将首次公布该市二级医院部分常见病、多发病、单病种住院病人费用、择期手术前平均住院日、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治疗好转率等医疗信息。以此让群众有比较、有选择,也让医疗机构之间互相比较、互相监督。 今年平均门诊费用零增长

  降低病人的诊疗费用,是此次专项检查的一个重要目的。对此,陈天明称,南京市将坚决查处违反诊疗常规的乱收费问题,因此,该市将积极推行区域内同级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报告单共享制度、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抽查制度,在一定时限内,非因病人病情变化或治疗需要,医疗机构不得重复检查。并且还要制定严格的药品使用动态监控及超常规预警制度,对医生处方进行评价并定期公布。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对药品使用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不正常现象,对有关医生进行相应处罚。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今年南京市医院平均门诊人次费用要实现零增长,该市出院病人平均住院费用增幅要在前三年平均增幅的基础上,再下降2个百分点。 专人负责举报电话、信箱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谢秀兰指出,医疗行为作为一种患者遵从医嘱、个人对药品和诊疗结果无法鉴别的被动消费,尤其需要加强监督。因此,谢秀兰表示,医院应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对容易发生不正之风的重点科室和关键部位的督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法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行为、医生处方和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管,设立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处理群众的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责必究,件件有核实、有处理、有反馈。 反贪局长揭露医疗“腐败链”

  省和南京市联合整顿南京地区卫生行业的红包、回扣、乱收费、开单提成等违法、违规行为。昨天,鼓楼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谢健向记者披露了该行业腐败的三大特点,医疗“腐败符”让人触目惊心。 第一种腐败——药品回扣

  谢健说,医疗系统最常见的腐败就是在药品购销中,通过药品回扣的方式将相关人员拉下水。而药商们为了把一种新药打入医院,有六个步骤:

  第一步:攻下药剂科长,拿到准入证。药剂科长是药品进入医院的第一关,准入证就在他们的口袋里,因此他们成为药商们银弹攻击的重点对象。在泰州市查办的45件医药行业案件中,药剂科人员占到了80%。鼓楼检察院也查处了省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顾啸龙受贿案,他收受广东普宁医药公司业务员、江苏长奥医药有限公司、江苏省医药实业总公司东联发展部等单位贿赂的人民币、家人出国旅游费用。

  第二步:拉拢与试用新药相关的处室主任,请他们吃几顿饭、泡几回脚,药剂科主任在旁敲敲边鼓,就能得到一份让药商满意的新药试用报告。继而在医院专事批准进药的药事委员会上提出用药申请。

  第三步:买通药事委员会或药品招标评标委员会的重要成员。药商在这个环节往往以赞助学术活动、外出学术交流等方式使委员们满意。这些都属于美差,出差无须带钱,最后还能带钱回来,其中的猫腻不言而喻,让各医院普遍设立的药品招标制度形同虚设。

  第四步:疏通各个环节,药品回扣在医院已是公开的秘密。因此每一个关节,都可以雁过拔毛,各谋其利。药房的采购、仓库,就连门卫也不可小觑。药商用烟酒礼物敬了“门神”,才能顺利进大门。

  第五步:和有处方权的医生拉关系。这是关键一步,用药量的多少直接体现了药商的利润。为了让医生多开药,药商们可以给10%到20%的回扣,这种回扣的学名叫“处方费”。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用药量,药商们聘请了所谓的“医药代表”。这些人的工作地点就是医院,他们的责任就是督促医生开自己推荐的药。在处方费的诱惑下,个别医生昧着良心尽开大处方。“大处方”越多,他们发得越快。玄武区检察院查处的肿瘤医院一名医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医生给一名癌症病人开了一张两万元的处方,经查实际医药费只需一万元。这位病人是农村的,救命钱都是借来的,这个医生发的什么财?

  第六步:统方费。给医生“处方费”当然要有根据。为了让药品使用量能够准确地反馈回来,药商在药房指定专人,每个月准确统计各个医生详细的用药情况。给统计人员的这笔费用就是统方费。这笔开支占了药品利润的2%左右。以上六步曲,在医疗行业内,统称暗扣。只要拿了这些暗扣就是受贿,就是犯罪。 第二种腐败——采购设备好处费

  一些经手负责购买医院医疗器械的人,手中权力非常大,就成为厂家主攻对象。他们腐败的方式就是从厂家和商家拿到好处费,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对方给的好处费全是医院购买设备的钱。例如,江苏省人民医院原信息中心工程师姬熠君受贿案,他在向南京希望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购买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业务中,收受该公司付经理送的好处费2万元,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第三种腐败——收费员贪污、挪用公款

  谢健说,许多医院因为财务上的漏洞给别有用心的人留下了空当,该院查过的儿童医院住院处结算处原会计吴骁勇贪污94万余元,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处收费员陈红珠贪污伙食费1.9万元,南京房管局职工医院院长钟永芳挪用公款6万元借给他人做生意,南京大学校医院收款员贪污1.5万元等等案件都是此种类型,他们或采取收入不入账、或采用“大头小尾”、或虚报冒领,不断侵吞公款。

  作者:田万宇 华琳月 朱晓燕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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