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干部不得参与办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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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8:14 天津日报 | |||||||||
刘铮 据新华社石家庄7月25日电(记者刘铮)针对个别安监干部参与办矿、充当保护伞的现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25日强调,所有安全监管干部都不得参与办厂办矿,不能同时具有官和商、监管和被监管的双重身份。
李毅中在河北举行的安全生产学习培训班上,以今年3月14日发生的黑龙江七台河新富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为例,怒斥个别干部败坏安监队伍形象,表示要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现象,严查安监人员中的不正之风。 李毅中表示,滥用权力和非法利益结盟,是导致矿难频发的症结之一。在权力的遮掩下,一些黑心老板置最起码的安全标准和投入于不顾,无视矿工生命,疯狂追求短期利益。“官商勾结,官煤勾结”已经到了该整治的时候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