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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损伤 赔多少可自选“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9:3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长春/实习生郑文熙

  本报讯今后,我省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车物损失评估不再由保险公司说了算,对当事人损伤的鉴定不再指定由公安机关内部的检验机构进行,司机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我省目前共有五家检验鉴定机构(详情请见本
报7月26日A2版),有资格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进行检验、鉴定。今后,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认为对交通事故的车损、物损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就必须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委托经过备案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作出的检验鉴定结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认可。

  据了解,这五家经过审核备案的检验鉴定机构分别是:福建中科司法鉴定所、福建行健司法鉴定所、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福州惠民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泉州市方正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三明市宏达机动车鉴定估价有限公司。目前,福建中科司法鉴定所和福建行健司法鉴定所均已经在全省各地设立了分支机构。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科科长凌峰昨日告诉记者,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这将是我省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检验鉴定社会化的一大变革,广大司机可以从中获益不少!

  据介绍,交通事故发生后,因事故造成的车物损失评估、鉴定是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因为只有科学公正的损失评估才能使事故双方妥善解决问题,但一直以来,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车损、物损评估在“谁说了算”上是个难解的结。如过去是由运输公司或者汽车维修企业的技术人员对机动车进行技术检验,这就普遍存在着弄虚作假的可能;过去机动车的损坏评估是由保险公司一家说了算,司机们有异议想重新鉴定也无所适从;此外,过去有关人体损伤的鉴定必须到公安机关内部检验鉴定机构进行,这存在着人手不足、鉴定时间长等问题。今后,上述问题将得到根本改变。

  凌峰还告诉记者,经过上述五家检验鉴定机构作出的结论后,如果司机认为认定不当,还可以要求检验鉴定机构重新换人进行鉴定甚至是更换检验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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