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在全国率先构建起四级法律援助网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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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9:38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鲁延宏)日前,从自治区司法厅传来消息:截至6月底,全区238个乡镇街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立工作已顺利完成。至此,我区已率先在全国建立起了自治区、市、县(区)、乡(镇)四级法律援助网络。此举巩固和强化了对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为我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法制基础。 从1997年起,自治区、市、县(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相继建成,发挥了巨大社会稳
身边有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一些基层特别是偏远地区和广大农村的困难群众纷纷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权益。迄今,全区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02件。彭阳县新集乡新集村马和英老人家境十分困难。今年5月中旬,马老汉的长子在当地打工时不慎右腿骨折,但老板拒不承担责任。马老汉到新集乡法律援助工作站求援,他们几经努力,通过法律程序为马老汉受伤的儿子争取到4000元医疗赔偿费。马老汉高兴地说:“要不是身边有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俺说啥也不敢打官司。输赢不说,就是来回去县城的车钱、饭钱和住店钱,俺都负担不起,法律援助工作站就是政府设在俺们家门口的‘包公衙’哩!”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